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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字体: ]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 2015-06-19
 

一、项目名称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含首次、增项、复核)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3.《关于印发全省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员考核换、发国家统一新证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质技监[2001]238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一)省局负责受理以下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1.依法在省和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省级有关部门中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

2.省级各计量授权机构的检定的人员;

3.省级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国家局授权省局负责管理的国家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人员;

4.省级计量认证的校准检测机构及各类社会公正行(站)的检定人员;

5.国家授权省局负责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检定的人员;

6.省市县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首次建立计量标准装置的检定人员;

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检测人员;

8.其它因特殊工作需要由省局组织考核发证的检定人员;

(二)佛山市质监局负责受理佛山市(顺德区除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检定员资格核准。

五、许可条件

1.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4.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申请首次考核的人员需通过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计量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三项考核;申请增项的人员需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项考核;申请复核的人员,如申请的检定项目规程无更新,无须考核,需提交个人检定记录复印件两份;如申请的检定项目规程有更新,需通过实际操作一项考核。

6.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监部门提出复核换证申请。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均应本人签名。

1.《广东省计量检定员(复查换证)申请书》(封面贴申请人照片,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首次申请的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及小1寸(2.5cm)彩色证件相片1张。

3.申请增项或复核的提交《计量检定员证》。

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事业法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6.非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公章)的书面授权书(格式见其他事项)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提交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七、许可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佛山市质监局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广东省计量检定员(复查换证)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质监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部门退回申请材料,本次申请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考核。质监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委托技术机构或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培训考核。

4.审批。质监部门自接到技术机构考核结果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培训考核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于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省质监局受理的,申请人可登录省质监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www.gdqts.gov.cn/wsbg/)查询办理状况。

八、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此项许可另外需要专家培训考核时间3个月,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九、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

收费标准:基础理论每项30元,专业理论每项80元,操作技能每项200元;证书费每证10元。

十、审批结果公告

省质监局在网站(www.gdqts.gov.cn)上统一公告本局审批的准予许可申请人的名单。

佛山市质监局在本局网站上统一公告本局审批的准予许可申请人的名单。

十一、办理地点和时间

(一)省质监局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2001400-1730;周五83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4412365

(二)佛山市质监局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质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3280853

 

日博365备用网址器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质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7-8778373687783702

 

十二、其他事项

1授权书(格式文本)

2广东省计量检定员(复查换证)申请书(格式文本)

3广东省计量检定员(复查换证)申请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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